昭庆年间,丁卯夏,开封府出了桩命案。户部冯侍郎的儿子暴毙家中,引起言声啧啧。
那日,天刚放晴,空气中翻腾着泥土的腥湿。冯府送饭小厮提起粗布裤腿,避着水坑跳到门前,却在房檐下晾了半晌。
应该是少爷还在贪觉。小厮欲先离去,转身间,正迎上门缝中溜出的一股诡异气息。
这小厮神色突变,小心翼翼将食盒放在地上,拧着脸仔细推门,从拓宽的门缝中向里望去。
仅仅一眼,便吓得他三魂不见七魄。
只见少爷趴倒在房中央,干涸的红褐色血迹从床面延伸至此。
他一只手向前直直伸着,另一只则蜷在胸前,僵硬的指缝间,隐约有半截剪刀铜柄反着扭曲的光。
那光刺痛了来者双目,小厮两腿骤软,瘫坐在地上:“不……不好了,杀人啦!少爷死啦!快来人呐!”
然,堂堂户部侍郎的儿子,究竟何人敢杀?
此事惊动府衙,几番调查后,终将最大嫌疑归于突然消失无踪的乔逸兰。
乔逸兰正是死者之妻,平日文静而内秀,冒然杀人,当有缘由。
冯侍郎却悲恼万分,哪管她的什么苦衷,当即拍案怒喝道:“我儿惨遭横祸,如此毒妇,万剐千刀亦不足惜!”
不久,冯家塘中竟浮出一具女尸,因面部受损,不能立刻认得。仵作受命前来,一番功夫后,终于确定了死者的身份,朝冯大人点了点头:“是她。”
“不过……此人腹中尚有一子。”
冯侍郎闭上眼,胸口高高隆起又深深低伏,再睁眼时,目色沉了几分。
他道:“剖出此子,其余的扔去荒野。”
犯妇抛尸深山,冯家子孙入棺下葬。当人们都为此案终了而唏嘘时,永临县一家烛光昏黄的酒铺里,有个单薄的人影停下手中动作,暗暗松了口气。
“阿兰,夜深了,早些歇息吧。”
影子惊动,起身。
门框后渐渐露出半张秀丽的侧脸,叶芽一样细小的疤痕满盈着月光,嵌在眼尾。
阿兰转过身,黢黑的双瞳蓦然迎光亮起,终又消匿在两扇相合的木门之间。
一年后。
晨曦洒在永临衙署的乌漆大门前,青石板上的微尘被一声“冤枉”荡起,在金光中若隐若现。
阴寒的正堂内,衙役的棍棒忽而滞停在半空,将落未落之时,被制在其下的人抖喘着,身体如柳条一样软下来。
“大人,再打下去,怕是会伤她性命。”衙役不忍,也不敢再动手,只得压着喉咙擅自向上启言。
知县皱眉以表不悦,却也懒得计较,朝着眼前这几个施刑的皂吏摆了摆手,后者识相地松开受刑人的肩臂,退步站在两旁。
阿兰失去固定,麻木的双膝早已无法支撑平衡,身体轻飘飘地向前扑倒,在地上划出了几个残破的手印。
知县乜着眼,扯起唇边一缕胡须,悠然开口:“堂中人,本官再问你一遍,你与刘祯,究竟是两情相悦,还是你以色行骗,只为谋他钱财?”
两个选择,无论怎样回答,都是绝路。
地上的人闻声,身子微不可见地抽动一下,便再无任何回应。
一盏茶的功夫过去,坐在公案后的人终于失了耐心,率先打破僵持。
“好,好,好。”
他不紧不慢拍手,接着合目倒向椅背,哼哼两声,斜嘴命令道:“继续打。”
衙役惊诧:“大人?”
“打!”
朦胧的阳光已铺进堂内,渐渐够到阿兰脚边。
水火棍似乎变得更沉更重了。
衙役重新攥紧执棍的手,直到关节开始因过度用力而泛白,才抬头与协作的人对上眼神。
刹那间,两根红黑各半的枣木棍子同时高扬,似巉崖即将崩塌。
千钧一发之际,一个高大的身影现在门前,伴随着无法藏匿的怒意,低呵道:
“住手!”
知县闻声,亦是压起火来。他离开椅背,眯眼往前瞧:“何人如此大胆,竟敢扰乱……”
瞧着瞧着,乍然浑身汗毛竖起,连滚带爬地跑了过去,飞跪在来者脚边:“孟大人,孟大人!您,您怎么来了?”
孟文芝拧眉,回撤半步。
见迟迟未有回音,知县小心试探着抬起脑袋,不想正对上那双波澜暗生的眼睛,狠狠打了个激灵,竟从袖中抖出一片黄麻纸来。
慌忙去捡时,却先一步被人踩住了边角。
“今日我若不来,还真不知大人这般威风。”孟文芝冷声说着,弯腰拾起那张纸,垂目看去。
“田产转让”四个大字当即跃入眼底。
足足五十亩的土地,难怪他公堂不惜用刑逼嫁,原来是拿了刘祯的好处。
少顷,孟文芝收好证据,不经意抬头望向那蒙尘的“明镜高悬”匾额,一边踱步往前,一边细思他的罪行:“贪赃枉法、强行婚配……”
知县听得脊骨发麻,转身将头磕得砰砰响,顾不得三七二十一,胡乱哭道:“孟大人,下官也是为此女好哇,她她她若是从了刘祯,那可是要享尽富贵荣华,再无衣食之忧啊孟大人……”
“放肆